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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中学2024-2025学年食堂食材(除集采八大类外)配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08     浏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Z-TP-20240718

2.项目名称:沙湾中学2024-2025学年食堂食材(除集采八大类外)

配送服务采购

3.预算金额:70万元

4.最高限价:70万元

5.采购需求:

本项目非八大类食材是指除纳入批量集中采购大宗食材品类8大类(大米、小麦粉或面粉、成品食用油、乳制品、鲜蛋、生鲜肉、冻品、调味品)之外的包括蔬菜、瓜果、水产品、豆制品、干货、水果等不纳入集采集配工作的品类。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一家优质的供应商负责本次食堂食材(八大类除外)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9.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深圳市财政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9、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地址:

1、时间:2024782024717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深圳市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赛格三联社区赛格新城6号楼215)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供应商可通过邮件投递方式(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或现场缴纳报名费用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用查询截图。

4投标登记表可登陆“深圳市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页,详细获取地址为:http://dd865048.y5.1-dgeh5p.jshxdt.com.cn/。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深圳市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平安银行深圳布吉支行15455723710093

转账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71815:00前(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接收。

2)开标时间2024718日15: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深圳市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社区赛格新城6号楼215第一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线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需派代表准时参加线下开标会。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凡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的,请投标人于截标3日前提出,并将书面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标2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中学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沙路46号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0755-89894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社区赛格新城6号楼215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7288613286  0755-84899925

邮箱:TPzhaobiaodaili@163.com 


七、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dd865048.y5.1-dgeh5p.jshxdt.com.cn/



投标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