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深圳市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潜在投标人应于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社区赛格新城6号楼21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Z-TP-202312009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85.86万元
4.最高限价:85.86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1 | 服务类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由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址:
1.获取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投标文件地址:深圳市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赛格三联社区赛格新城6号楼215)。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资料: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招标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需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请于办理汇款手续后,以邮件形式将前款有关资料、汇款单发送至邮箱(TPzhaobiaodaili@163.com)并致电我公司。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深圳市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银行账号:15455723710093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30前(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接收。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深圳市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社区赛格新城6号楼215第一开标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凡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的,请投标人于截标5日前提出,并将书面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标3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小学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村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755-89588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社区赛格新城6号楼215
项目联系人:洪小姐
联系方式: 13510879796
邮箱:TPzhaobiaodaili@163.com
深圳市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