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TP-202312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五园小学2024年保安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中标备查)。
3.2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深圳注册的供应商还须提供深圳市公安机关发放的《保安服务许可备案证明》(提供有效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6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7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更正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中标备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其他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五园小学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光雅园路万科第五园内
项目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方式:0755-28435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社区赛格新城6号楼215
项目联系人:洪小姐
联系方式: 13510879796
邮箱:TPzhaobiaodaili@163.com
深圳市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